合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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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欺诈构成要件

合伙协议欺诈构成要件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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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

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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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