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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共户有户口本吗

武汉公共户有户口本吗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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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武汉公共户口,武汉有哪些落户新政策

       武汉公共户口是指无单独落户条件的个人挂靠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公共户口管辖部门。在武汉合法租住房屋的,可以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1.国家、省、市评定的人才落户
(1)被评定为国家“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武汉城市“城市合伙人”“黄鹤英才计划”(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聚集工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在本市就业创业;
(3)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2.在汉就业创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者学位)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含新城区、开发区户籍人员);
(2)在本市就业创业(含合伙人、个体工商户);
(3)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3.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的毕业生;
(2)在汉就业创业;
(3)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4.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已满3年,本科学历(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35周岁、专科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的毕业生;
(2)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
(3)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
(4)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5.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
(1)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按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
(3)外地生源毕业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6.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
武汉地区学生集体户、省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武昌区丁字桥路110号、武昌区中南二路77号、武昌区洪山路8号)滞留超过3年以上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在汉就业创业;
(2)在本市依法取得自有房屋;
(3)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