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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上户口

未婚生子上户口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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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未婚生子怎样上户口


一、到辖区派出所领《出生申报书》,填写后到居(村)委员审核、盖章。既然要审核,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去居委会时最好也把计划生育服务证、小孩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儿出生超过三个月的其母应持有上环证、近期查环查孕证明等。没有交卫生费的还要记得带钱,


二、带齐上述证件到所属办事处办理《入户证明》,一般小孩是随母亲户口的,要随父入户还必须提供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派出所出具新生婴儿无在女方入户的证明。不过这次去居委会听说如果两夫妻户口不在一起,随母亲入户也要出具没有在父方入户的证明。有这种情况的可以先打电话到办事处和派出所问下比较保险。


三、到辖区派出所上户口,所需资料如下:


1、居委会盖过章的出生申报书(原件)。


2、办事处出具的入户用的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


3、宝宝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注意,复印时要把副页打开一起印。


4、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最好每张常住人口登记卡都和写有户别、户主名的那页印在同张纸上。


5、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7、女方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有字有章的页面都要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