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

当前位置 /首页/计划生育/户口/列表

怎么办收养的孩子落户手续

不管是收养弃婴还是孤儿,在办理完收养手续后,紧接着就是要为被收养的未成年人落户,而他的户口此时也就会落在收养人所在地。那么大家知道该怎么办收养孩子的落户手续吗?本站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怎么办收养的孩子落户手续

一、怎么办收养的孩子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1.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2.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3.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4.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5.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6.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二、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1、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

2、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

3、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整理关于收养的孩子该如何落户的相关信息,小编在这里特别提醒各位收养人,为收养的孩子上户口,前提肯定是要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如您还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收养方面的内容,可以到我们本站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详细了解。

TAG标签:收养 落户 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