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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深圳户口办理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深圳户口办理条件

应届毕业生深圳户口办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即毕业生本人未出现未婚先孕先育、已婚超生等情况);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注意:基本条件是深圳毕业生入户接收申请资格的最初判定,符合以上毕业生入户接收基本条件的申请人,不是一定就具有申请资格,还需符合以下核准条件中的其中一种。

(二)核准条件

1、具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深圳市院校毕业生;

3、深圳市生源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办理深圳户口,可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也可以个人身份委托中介代理机构申请接收,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应届毕业生办理深圳户口需要的申报材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收原件)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由毕业生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加盖院系公章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2、毕业证和学位证

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大专学历只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申报时未毕业的毕业生不需提供,只须在毕业后拿到相关证书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大专学历只需提供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收复印件)

4、户口本(收复印件)

户口迁到学校的,提供学校集体户口首页及个人页;户口没有迁到学校的,提供现户口所在地的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应届毕业生满足了基本条件后还需要满足核准条件中的其中一种才可以申请办理深圳户口。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 生只需要提供自己的学历证明及基本的身份信息就可以申请办理深圳户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