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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在长春上小学需要什么材料

一、外地户口在长春上小学需要什么材料

外地户口在长春上小学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来说,外地户口的小孩上小学需要的证件如下:

1、户口本。

2、暂住证 (主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

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交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加急暂住证材料齐全2个工作日可办理,一般的需要一个月,每个地区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办理。

3、房产证或房产证明。

4、结婚证。

5、用人单位劳工合同(在外工作)。

6、准生证。

7、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

8、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9、幼儿园报告单(离园证)

10、学籍号

二、长春转学条件是什么

长春新区中小学校转学业务办理指南

(一)转学条件

学生在下列情况下可提出转学(含跨省转学)申请:

1.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

2.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人员的随迁子女,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跨省、市、县发生变化的;

3.转入地学校需有空余学位。

(二)转学程序

1.学生法定监护人在长春新区招生入学平台提出转学申请(平台功能未开放前,向新区教育局招生办提出转学申请),对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新区教育局依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学校接收。

2.转入学校接收后,填写《吉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入学校在“转入学校意见”栏签字盖章。转入学校将转学材料和《转学申请表》等佐证材料清晰拍照后上传至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学籍系统内说明转学原因,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出学籍转接申请。

3.新区教育局在电子学籍系统中核办。

4.转出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地学籍主管部门在电子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入学校必须获得长春新区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7.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调取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8.转出学校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寄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9.转入学校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

跨省转入转出的,还须符合其他相关省份的学籍管理规定。

(三)转学申请材料

(一)本市户籍(长春新区常住人口)提供材料:

1.户籍证件:学生及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复印件;

2.身份证件: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抚养权协议)、儿童出生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房产证件:

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②房屋权利人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复印件(建议网上查询、打印,关注“长春市房产档案馆”公众号,进行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打印);

③购房系列票据;

④其他实际居住证明(如水、电、物业费缴费凭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4、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同时提供孩子父母无房证明(关注“长春市房产档案馆”公众号,进行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打印)。

(二)非本市户籍提供材料:

1.学生及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少年页复印件;

2.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生及父(母)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暂未办理下来的,提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九台双阳户籍可持原籍户口和租房协议(或房产证)、实际居住相关证明(如水、电、物业费缴费凭据等)进行办理。

4.在新区购房的,同时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转学相关要求

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入手续。转学一般在学期初两周内进行。同区公办学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仅限父母(监护人)前来办理。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人籍相符”,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最后,国家支持孩子在户籍本地上学,这样有利于管理,当然有些孩子父母或监护人在外地工作或者买房,这个时候国家会为这些孩子开辟外地户口入学资格的通道,保障孩子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