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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女职工哺乳期怎么算?

 一、一般女职工哺乳期怎么算?

一般女职工哺乳期怎么算?

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可延长一至二个月。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但女职工严重.违纪违法犯罪(即《劳动法》第39条规定)的除外。

其次,工资方面,单位不得在三期内降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系指标准工资,指排除奖金,各种津贴、补贴之外的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最少不得少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也不等同于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什么待遇?

哺乳期指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特殊做了明确规定:

另外,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认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点;不得安排哺乳女职工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已失效)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所指出的作业。

综合上面所说的,哺乳期就是女职工生完孩子到孩子一周岁的期限,对于在此期间可以享受到该有的待遇,不仅不能延长工作的时间,而且也不能从事夜班的劳动,而且在工作当日按排不能少于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所以,属于女职工的权益就应该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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