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律师解答

写遗嘱的格式

遗嘱格式: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写遗嘱的格式

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 第十二条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公证人员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谈话笔录应当着重记录下列内容:
(一)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危重伤病人的,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
(二)遗嘱人家庭成员情况,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情况,是否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四)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五)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应当详细记录其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
(六)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及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询问的其他内容。
谈话笔录应当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由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