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律师解答

继承遗产是怎么分配

根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及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相关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是一般情况下,应当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但是如果一方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遗产是怎么分配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