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赡养律师解答

亲属过继孩子如何办理

我国法律上没有过继,仅有收养。亲戚的孩子在法律上亦要明确区分;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则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若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亲属过继孩子如何办理

具体办理包括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收养关系当事人需要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人提交收养申请书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送养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