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钱呢

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离婚精神损失费的标准: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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