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男方投靠女方落户政策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的,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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