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姓名权的规定 法录帮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1.7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夫妻双方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TAG标签:婚姻家庭 姓名权 家事纠纷 夫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