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是:
一、一方重婚导致离婚的;
二、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
三、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
四、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
五、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