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过错方认定依据是什么 法录帮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1.4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TAG标签:婚姻 过错方 认定 婚姻家庭 家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