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有哪些

1、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有哪些

2、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法规以及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