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的规定是什么 法录帮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1.6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口头遗嘱的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TAG标签:口头 婚姻家庭 家事纠纷 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