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哪些钱物可以讨回呢 法录帮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1.5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分手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也就是具有彩礼性质的赠与分手后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TAG标签:讨回 分手 钱物 家事纠纷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