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往农村迁户口新规

城市户口转回农村挂靠的:
1,当事人的非农业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不改变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农村挂靠(需要有投靠理由);
2,如果当事人是要进行户口“非转农”的,必须户口原籍地有相应的政策,而当事人又符合该政策的所有要求,才能办理(难转);
3,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往农村迁户口新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