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有第三者证据能离婚吗

本问题由本站特邀嘉宾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杨玲律师为您解答。

有第三者证据能离婚吗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主要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作为判决标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予以判决离婚。

因此,对于一方出现外遇时,另一方应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以证实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在起诉离婚的同时一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鉴于证据的形式和证明内容及其是否合法化比较复杂,建议当事人提交证据时详细咨询律师,以确保证据的合法合理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