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子女抚养权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父母离婚,法院判决把孩子交一方抚养,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而作出的裁判,应得到双方的认真履行。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抚养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双重属性,抚养权的执行本质上并不是对该权利进行执行,而是对被执行人履行交出子女的协助义务的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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