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抚养权变更

离婚后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一种是通过协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采用第二种方式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根据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一方请求变更扶养权的,法院应当支持。

离婚协议抚养权变更

一、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且尚未痊愈或者是无能力继续抚养孩子的;

二、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是再婚、有其他的子女的。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没有尽到自己的抚养义务甚至是虐待孩子的行为,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等原因的,也可申请变更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的。在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能力下,满了十周岁的孩子有选择权,选择跟一方生活,十岁的孩子已有自己的意志,需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四、其他的正当理由。这是法律予以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也是为了防止出现其他的突发情形影响孩子抚养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