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不需要孩子父母
结婚证,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证,在
生育子女出院时,在产科病房申请办理,事后补领,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证,
户口本,到县级以上卫生机构申请办理,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
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
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
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