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和养子女如果结婚的话属于无效婚姻吗 法录帮 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2.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养父母与养子女没有解除收养关系而结婚,他们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在收养关系依法解除后,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还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TAG标签:养父母 子女抚养 婚姻家庭 子女 婚姻 结婚 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