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婴儿出生需要办哪些证

1.建“小卡”

婴儿出生需要办哪些证

怀孕12周以内,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办理一张写有预产期的生育证明,并盖章;携此证明至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医院登记信息并做常规检查(一般包括血常规、尿常规、白带等,有些医院会做B超检查);领取体检报告后,街道医院会发放《某市孕产妇健康手册》(即俗称的“小卡”)。

2.建“大卡”

选择一家将来准备生产的医院,怀孕12周左右,带好“小卡”去这家医院登记,并做初次检查。

3.领取宝宝出生证

准妈妈在入院的时候,医院会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宝宝出生后,医院会据此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4.给宝宝报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