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律师解答

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标准

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标准

夫妻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时候,并不代表出轨方就能够少分或不分财产,只有对方存在明显过错才能够少分或不分财产。

依《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