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律师解答

夫妻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解析:夫妻的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2)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般也将个人专用的生活物品,作为个人财产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