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分包纠纷

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区别是什么?

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析:一、工程转包和分包的区别如下:
1、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的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分包给施工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然后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的行为。
2、分包和转包单位都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3、分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而转包工程的总承包人不参与施工。
二、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