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纠纷

人防工程验收程序有哪些?

在政府招标建设人防工程竣工后,最后的步骤也是最重要的步骤就是进行人防工程验收,在人防工程验收过程中也有一定的验收程序,并且国家对此是有专业的验收要求标准的。下面就是本站为您整理编辑的人防工程验收程序和内容标准,供您参考。

人防工程验收程序有哪些?

人防工程验收程序有哪些

1、竣工验收申报程序

(1)在参建各责任主体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提前7天向人防质监站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和验收资料;

(2)人防质监站审查提交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并确定验收时间;

(3)监督验收;

(4)验收合格后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提交材料

第一册

1、人防工程质量验收申请报告(附件1)

2、人防工程战时平面图(A3白图3张)

3、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附件2)

5、施工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3)

6、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附件4)

7、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附件5)

8、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行验收结论(附件6)

9、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表

10、人防工程基本概况综合登记表(附件7)

第二册

1、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申报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领取, 备人防工程专项验收用)

2、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表(含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以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的全套表格)

3、人防工程战时、平时竣工平面图(蓝图)

4、人防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等)(复印件)

5、人防设备订购合同、订货清单及合格证(原件)

6、工程定位坐标资料(复印件)

7、监理会议纪要

8、混凝土施工日记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实体检测资料

11、水泥、钢材、砖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12、材料构配件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13、砂浆试块、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材料说明:以上资料除注明外均一式一份,第一册材料提交后由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做为存档材料,第二册在验收合格后返还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八条 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以上内容是人防工程验收程序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申报条件、申报的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还有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了人防工程中的细小环节的验收情况,以及人防工程给水排水,防水、防火等部分的具体验收细节。有这方面了解意向的读者可以仔细参考阅读,保障工程验收的合格。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三门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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