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纠纷

建筑维修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什么

一、建筑维修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

建筑维修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什么

1、赔偿损失。

2、支付违约金。

3、采取补救措施。

4、继续履行

二、施工合同发包人的违约行为及相应的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

1、发包人的违约行为

发包人的违约行为包括发包人的违约行为;施工合同发包厢担的违约责任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的方式。

2、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的违约行为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包括: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监理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他承包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

3、担保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在施工合同中,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按双方约定的担保条款,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1、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缺陷责任期内未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复;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发包双方应承担的其它法律违约责任

在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承包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改革与开放事业的蓬勃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制建设与科学管理必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依法治理、家建设事业,加强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法律保障和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