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款优先权主张期限 法录帮 工程款纠纷 2.0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主张期限是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尚未竣工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止或者中断等情形,超过6个月不行使该权利的,该权利自然消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第四条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TAG标签:工程款纠纷 优先权 工程款 建设工程纠纷 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