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纠纷案例

工程质保宝金返还的规定

工程质保宝金返还的规定

工程建设随时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如地铁的修建、桥梁的建设,大部分工程的建设者都是通过承包取得资格的,但是在整个工程建设活动中,出现各种原因发生工程纠纷,这样的工程纠纷案例通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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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程质保金不了解,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定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定还有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 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