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纠纷案例

建设工程工程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工程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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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处理

  建设工程纠纷调解解决有以下特点:

    1)有第三者介入作为调解人,调解人的身份没有限制,但以双方都信任者为佳;

    2)它能够较经济、较及时地解决纠纷;    .

    3)有利于消除合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维护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4)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协议的执行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

    4.仲裁

    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由第三者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必须有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纠纷发生后又无法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则应及时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