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鉴定

当前位置 /首页/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列表

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与义务

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与义务

了解民事办案流程,能清楚我国整个民事诉讼流程,以及在诉讼过程中才知道什么时间该做什么。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点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机关传唤你并不一定是违法了。不同类型的诉讼中,司法人员的具体办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别是用各自的诉讼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据《民事诉讼法,而刑事案件中则依据《刑事诉讼法》。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义务



  (一)司法鉴定人享有的权利

1、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2、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3、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4、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5、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6、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7、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8、获得合法报酬;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2、对鉴定意见负责;

3、依法回避;

4、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5、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6、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7、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8、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守则

1、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遵从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2、司法鉴定人应当讲求社会效益,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服务。

3、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执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鉴定活动。

4、司法鉴定人应当加强学习,始终保持过硬的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

5、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循独立原则,坚持科学立场,忠于事实真相。

6、司法鉴定人应当保持职业谨慎,严格遵循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7、司法鉴定人应当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尊重同行,公平竞争。

综上所述,医疗过错鉴定回避制度属于司法鉴定回避制度的一种,主要是指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若是其鉴定人同时又是案件的利害关系人,该鉴定人就必须进行回避的一种规定。该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在实务中,若是您的鉴定人同时又是利害关系人的,您就可以根据此制度申请其进行回避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邵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