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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负责

工伤鉴定负责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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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机构负责进行工伤鉴定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综上所述,工人在工地受伤经过认定是工伤的,下一步要做工伤鉴定,工人自己申请的,要预交一笔鉴定费,目前收费标准是200元。等鉴定书下来后,这个费用应当由单位承担。如果工人对初次鉴定结果不服,提出重新鉴定的,这个时候费用要自己承担。相对于工伤赔偿,鉴定费用可以说是九牛一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