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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单位工伤鉴定赔付由谁鉴定

县级单位工伤鉴定赔付由谁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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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工资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