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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抚养权可以强制迁走户口

有抚养权可以强制迁走户口?

有抚养权可以强制迁走户口

几类特殊情况的户口迁移办理

(一)因婚迁、协议或判决离婚等原因,户口本被一方无理扣押的户口迁移

1、因干涉婚姻自由,一方户主不愿出具户口簿,经教育调解劝说无效,派出所可凭当事人书面申请、结婚证、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同时在户口登记簿或大底表上注明分户、迁移的日期和原因,再通知持原户口簿的人,由派出所对原户口簿的有关婚姻当事人的户口予以注销,书面申请和结婚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2、经法院判决离婚或子女归一方抚养而对方不出具户口簿的,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说服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法院现已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同时在户口登记簿或大底表上注明分户、迁移的日期与原因。书面申请与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存档备查。

1、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2、对于户口迁出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可以直接找公安机关户籍科室处理具体手续

3、如果购房协议中迁移户口的具体期限,并约定违约金,对方没有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按期迁移户口手续的,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离婚案件当中被判决抚养权的一方是有权办理户口的过户的。如果另一方拒绝迁移户口,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户口迁移必须满足过户的条件,抚养权的判决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意味着户口的归属。双方也可以进行协商,对于户口迁移做出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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