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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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生效后抚养权反悔的情况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生效后抚养权反悔的情况怎么办?

离婚协议生效后抚养权反悔的情况怎么办?

当事人签署完毕的离婚协议,在领取完毕离婚证就生效了,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反悔了,想取得子女抚养权,可以和对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达不成协议,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抚养权确定总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为了更好的保障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我国的婚姻法中也是明确规定了在离婚时需要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配的,在确定抚养权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双方的经济水平、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环境因素以及子女的实际意愿来做出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