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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13岁男孩判给谁合适?

一、离婚13岁男孩判给谁合适?

离婚13岁男孩判给谁合适?

离婚时,孩子是已满13周岁的,谁的情况更适合孩子成长,就判给谁,然后孩子愿意和其中一方生活的,可以尊重孩子的意愿。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无法达成约定的,然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的,人民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然后根据的孩子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司法实践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不宜履行抚养义务的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那么对“存在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和“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可以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

3、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在确定抚养关系时可以考虑该子女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在离婚时,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然后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达成协议,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当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实际需要的费用,以及父母的经济情况来确定抚养费。

父母在离婚时,应当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双方无法达成约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时,查明孩子是13周岁的,谁的情况更适合孩子成长,孩子就判给谁,如果孩子有意愿,愿意和其中一方生活的,并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一般会判给该方。

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强制性的,如果离婚时双方都拒绝抚养孩子,已经涉嫌构成遗弃罪,经法院调解后应当妥善处理好孩子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支付的相关问题,否则不仅违背社会道德,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甚至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父母在离婚时,对于13岁的男孩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谁的情况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就判给谁,但是,孩子是13周岁的,人民法院还会询问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愿意和谁一起生活,孩子愿意和其中一方生活的,同时该方有抚养能力,并且不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判给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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