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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监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离婚后监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具体的职责,在《民法通则意见》第10条做了更加具体的解释: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一、离婚后孩子监护人有哪些责任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规定的监护人包括近亲属,关系比较密切的朋友等。离婚后,夫妻双方仍是孩子的监护人,除非有法定特殊情况,这和抚养权只归于一方的情况是不同的。监护人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五)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法律对这类监护人的法律权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相关的监护人需要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相应的执行,保护这类子女的合法权益和相关财产不受侵害,如这类子女在受到意外伤害时,相关监护人还应保护这类人的合法权益,进行积极的索赔工作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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