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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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一、子女抚养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子女抚养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都是不能放弃的,不能逃避的,就算是离婚,不能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应该定期支付抚养费用,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否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使子女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

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1、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

2、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

3、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来说是无条件的,不得任意推卸责任。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有条件的。

4、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应双方共同承担,不应把责任推给一方。

5、父母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6、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开始于子女出生。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和保护,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2、管教是指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采取正确的方式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对其行为加以必要的约束。

3、保护是指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和利益,防止和排除来自外力的各种侵害。

4、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二、子女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

1、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同时,父母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之的抚养义务我国《民法典》也予以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2、由此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父母一方宣布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声明或者协议的,此种协议或者声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合同。对有可能发生的抚养权纠纷,可使父母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解决。

放弃子女抚养权的声明是无效的,抚养子女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不能放弃的,父母应该抚养子女到成年为止,如果不尽抚养义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若是有家庭在法庭上有诸如此类的离婚纠纷案件,在争夺儿女抚养权的时候,父母双方应该详细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描述的法律规定,法庭上根据条例服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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