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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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离婚后多久开始给

抚养费是离婚后多久开始给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夫妻离婚首先应当相互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对于抚养费什么时候给的问题,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具体给抚养费的时间由双方协商;诉讼离婚的,法院会在判决离婚时在判决书上写明抚养费的支付时间。
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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