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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一、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二、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应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的培养,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实施不法行为。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监护人作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依法为被监护人取得民事权利,设定并履行民事义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可进行与其智力和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也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或由监护人代为进行。

(6)代理监护人进行诉讼。当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有争议时,由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活动,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监护人的分类内容是什么?

1、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2、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3、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人民法院有权对监护人的资格进行撤销或者变更。对于撤销或者变更监护人在我国的相关的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被撤销资格的监护人需要严格执行法院的审判结果,法院将会再指派其他的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