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子女抚养/列表

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一、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母亲不给抚养费,孩子或者孩子的父亲以孩子法定监护人的名义,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并提出申请先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二、抚养费怎么支付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3、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4、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6、两个孩子时,抚养费一般原则上:双方分别抚养一个时,互相不需要给抚养费;如果都是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每月给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在下列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此外,如果抚养子女一方擅自改变子女姓氏,另一方不得因此拒付子女抚养费。

如果母亲不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是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孩子或者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书,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并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

TAG标签:起诉 母亲 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