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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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可以申请放弃孩子监护权

一、怎样可以申请放弃孩子监护权

怎样可以申请放弃孩子监护权

监护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不能放弃。如果实在没有抚养能力,可以和孩子另一位监护人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由孩子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协议孩子的抚养问题。也就是说,无论怎样,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并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与抚养权有何不同,监护权基于亲权而产生,抚养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父母离婚后,监护权并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父母离异之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父母均仍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父母双方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调解父母双方离婚时,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归哪一方抚养,都允许在今后由一方提起变更抚养之诉。

二、《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上规定的监护权是不能放弃的,因为这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而设置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但是,法律不强人所难,在法定情形下,监护权是可以通过法院予以剥夺或者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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