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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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能追加吗

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能追加吗

一、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能追加吗

可以追加,就算是《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不需要给付抚养费”,抚养方在必要时仍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其给付抚养费。父母离婚后,不论孩子的抚养权在哪一方,另一方需要追加一定的抚养费。而抚养费通常是在离婚协议中由双方约定好的,或者是经由法院判决的,但是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协议没说抚养费,抚养方是可以在之后要求追加的,父母抚养子女,本来就是应尽的义务这个应该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正常情况下,一方获得了抚养权,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有些人在一开始为了成功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后期又想追加抚养费,这时可以通过诉讼请求追加,至于能不能成功追加,就需要看法官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