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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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监护人身份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监护人身份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监护人身份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监护人身份证明需要用到的材料有: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已经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二、监护人证明需要在哪个部门开具

国内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监护中常涉及相关事项有:监护人、监护权、监护人顺序、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委托书、监护人委托书等。

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也就是说,在判断和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时,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村委会并不具备核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的条件。因此监护证明需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才生效。

三、可以终止监护关系的情况有哪些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原监护人无法继续履行监护义务的,或者被监护人无法受到更好的监护的,监护关系可以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我国的法律中对于监护人的指定以及被赋予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都是有着详细的规定的,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需要相关部门开具出监护人的监护证明。监护证明并没有明确的格式要求,只要保证内容是全面完整的,法律就会给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