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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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监护人意见怎么写?

一、一年级监护人意见怎么写?

一年级监护人意见怎么写?

1、作为家长我很高兴看到孩子的进步,希望这个进步只是一个开始,在新学期能够继续延续,这样才能不负老师的期望。感谢孙老师的鼓励。

2、这学期课外书读的还是比较多的,这在阅读方面进步大。学习上也能自觉点了。知道自己每天该做什么,较以前比之,也有进步。希望下学期,新的学年有一个新的开始。严格按照自己制定的计划表。特别是语文会有错别字方面,能够有个长足的进步。

3、学习成绩总是不能进步,不能够增加自信心。希望在老师的指导下、在同学们的帮助下、在家长的指引下,增强自信心,学习进步。

二、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三、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监护人的权利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

3、保护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其进行相关的民事活动。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可以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法律诉讼。监护人的义务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其他人的侵犯;

2、抚养及照顾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以财产;

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相关的民事活动;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一年级监护人的意见没有固定的格式。监护人具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如果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还在接受义务教育,监护人需要按时送被监护人入学,保证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如果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要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法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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