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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权判决申诉的期限是多久?

离婚抚养权判决申诉的期限是多久?

现在很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夫妻双方离婚后,谁都想抚养孩子。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如果离婚一方对抚养权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要求重申。但是,申诉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否则就是无效的。那么离婚抚养权判决申诉的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来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抚养权判决申诉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几种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当事人在申诉书中应该写清哪些事项?

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地或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名称及案号;

3、申请是所依据的法定事由;有多项法定事由的,应逐项列明;

4、撤销或者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的具体诉讼请求;

5、申请再审法定事由以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6、受理再审申请书的法院名称;

7、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盖章;

8、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三、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什么?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 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综上所述,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抚养权不服的,可以发起申诉。离婚诉讼属于普通的民事诉讼,因此,离婚抚养权判决申诉的期限是当事人接到一审判决后的六个月内。当事人申诉的时候,要准备好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的资料,包括经济收入情况、对方不宜抚养的证据等,最终,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