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子女抚养/列表

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件

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件

一,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件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

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

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及现在生活状况的证明等。

起诉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一)起诉

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

(二)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 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开庭审理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还要在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后,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再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2、法庭调查

(1)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3)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4)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

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5)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6)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 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

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7)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

向勘验人发问

(8)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

、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8)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9)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

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

变更抚养费听起来比较简单,只是费用的更替,但是需要有关部门的介入与调查,从而保障事情的处理是合法的,司法程序的操作更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不过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自己需要理性的对待,当事人双方需要有效的协商,进而维护自己的权益。

TAG标签:抚养费 变更 起诉 证件 #